今天是

首页 > 平罗县县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 > 工作动态 正文

开展县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稿件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1 10:33:00
分享至:
2023-03-21 10:33: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石嘴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平罗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防范化解平罗县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为我县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按照《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宁纪发〔2023〕2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县属国有企业中开展为期一年的“靠企吃企”专项治理,现结合平罗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石嘴山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平罗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盯国有企业“靠企吃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企、保障国有资产增值、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企业债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县财政局、各县属国有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治理“靠企吃企”问题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全力抓,要精准发现问题,深入自查自纠,严肃问题整改,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及时整改纠治,以坚实的政治基础夯实专项治理工作底板。

  (二)聚焦关键环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紧盯工程建设、资产资源交易、物资采购、投资并购、招标投标、项目审批、选人用人、员工招聘等“靠企吃企”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既盯紧“靠企吃企”老问题,又准确把握“靠企吃企”新表现,持续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抓住关键少数,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三)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是各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既抓部署,又抓落实。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强化协同贯通,既各尽其职又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开展专项治理,要按照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不仅要当下改,更要长久立。要统筹推进问题整改、追责问责、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建章立制等工作,既要严惩“靠企吃企”腐败问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又要促进补短板、堵漏洞,扎牢制度笼子,完善“不能腐”的机制;还要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宣传引导,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推进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协调发展的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建立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建立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筑牢廉洁防线。

  三、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包括宁夏德渊市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德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德润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文广局下属企业(平罗县电影公司、平罗县电影院、平罗县天河湾演艺公司)等。

  (二)治理重点。各县属国有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薪酬、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风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侵吞国有资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产权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方面开展整治,主要对照以下18个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1.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在开展信贷、担保等业务中为相关企业提供帮助,进行利益交换;

  2.是否存在为亲友贷款、融资等提供便利或优惠条件,谋取私利;

  3.是否存在企业员工勾结外部企业或人员,编造虚假手续,骗取贷款或融资,给企业造成损失;

  4.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在招录、聘用、提拔等人事工作中优亲厚友,裙带关系复杂;

  5.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操控内部招标、采购,安排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中标企业项目;

  6.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靠企吃企”,利用职权帮助亲戚、朋友的公司同本企业进行经济交往、合作,分包工程项目等谋取私利;

  7.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或工作履职不力,个人独断,乱投资、乱上项目,给企业造成损失,且背后涉嫌利益输送;

  8.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搞小圈子,任人唯亲,违规进行人事任用,在人事任用中进行利益互换,帮助其亲属、朋友、利益关系人的亲友在本企业或下属企业安排工作;

  9.是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对严的形势认识不足,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等问题;

  10.是否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易发等情况;

  11.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吃请和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条禁令等问题;

  12.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作风霸道,侵犯员工权益,违反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

  13.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财务造假、违规使用或套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4.是否存在一岗多人、机构臃肿、吃空饷等情况;

  15.是否存在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等情况;

  16.是否存在向工作对象和下属单位借用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7.是否存在泄露公司集体决策内容和商业秘密,为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

  18.是否存在个人以公司名义开展有偿咨询、兼职取酬等活动,强迫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为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损失。

  四、职责分工

  (一)县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督促企业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同时强化日常监督,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和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及风险点和隐患点,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全面起底、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充分运用好审计、巡察等监督成果,对移交的涉及企业问题线索应查尽查、一查到底。推动有关部门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二)各县属国有企业承担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分类梳理归纳,逐个分析研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所监管的德渊市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润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文广局下属企业(平罗县电影公司、平罗县电影院、平罗县天河湾演艺公司)等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收集成员单位报送的表1(见附件),紧密联系专项治理责任领导及联络员,结合日常监督、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推进工作不力的下发督办函,统筹推动问题自查、整改落实等重点阶段任务,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按照规定予以追责问责。县财政局要牵头开展好分管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按期推动工作。

  (四)县审计局结合各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应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工作的意见》(宁纪办发〔2022〕21号)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适时开展专项审计,积极向县纪委监委推送问题线索,建立健全大数据应用长效机制,提升国有企业信息化监管能力。

  (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县属国有企业违规违纪违法及涉嫌腐败等问题的,及时将问题线索报送县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按照管辖原则,分级分类办理。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3年2月底-2023年3月31日)

  各县属国有企业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属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填写表2(见附件)每周四16时前向财政局报送,财政局梳理后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重点检查(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20日)

  县财政局联合成员单位结合各县属国有企业自查自纠、信访举报结果组织督察检查组对国有企业“靠企吃企”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安排部署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各单位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形成重点检查报告反馈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2023年3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

  各县属国有企业要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对于浮在面上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治,对于深层次问题,要深挖彻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防表面整改和虚假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企业纪委要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自查中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从轻处理,对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的,从严从重处理。

  (四)线索查办(2023年2月底-2023年10月31日)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类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分办、转办、交办并跟踪销号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局收集、起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问题线索并统筹管理,健全完善部门之间问题线索移送移交、重要问题线索联合查处机制,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属于反映县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办理,反映其他干部职工的问题线索由企业纪委办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对于反复举报、问题详实的,经综合研判后进行重点督办,做到快查快办。坚持“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烈震慑。

  (五)建章立制(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县财政局发挥监管作用,对各国有企业自查发现和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国有企业存在的关键问题,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建章立制,提升监管水平,按照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县属国有企业“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查边建”,构建较为完备的企业内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各县属国有企业要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加快补齐制度建设短板。

  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闫晓庆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孝武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李 刚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学娇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

  许彬彬 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成 员:董彩霞 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李 媛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胡兴斌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

  解永忠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东芳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

  周建锋 县文广局副局长

  达江峰 德渊市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黄 理 德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杨立升 德润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张孝武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抽调德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德润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德渊市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1名干部到专项治理办公室参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属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下开展,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指导和统筹协调,对标部署、系统落实,纵深推进治理。各成员单位要适时召开会议,根据各自领域实际制定个性化方案提交专治办审核,及时沟通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工作推进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协同发力,齐抓共管,形成专项治理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步骤,确保工作时效。进一步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定期收集线索,及时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并将受理情况填写表3(见附件)及时报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县属国有企业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统筹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作风。各县属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对于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