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采取循环模式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015-06-01 08:54:00
2014年以来,平罗县坚持以“清”“确”“亮”“控”循环推进模式,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清权”。 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重点岗位,围绕容易产生腐败的领域,结合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和职能调整等因素,认真梳理岗位职责和干部权力。
二是“确权”。针对个人梳理的职责职能和干部权力的内容,确定存在的风险内容,准确修正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完善防控措施。
三是“亮权”。 建立各单位权力清单制度,利用平罗县政府信息网、电子显示屏、风险警示卡、风险等级牌等载体,将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举报投诉电话、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内容全部进行公开,加大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和涉及民生惠民事项的公开力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控权”。通过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健全落实了《平罗县乡镇、部门“一把手”议事决策制度(试行)》,从乡镇、部门议事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四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强调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项目工程建设,在集体决策事项和问题上实行“未位表态”,加大对领导干部在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张妍)
【编辑】:马杰
【来源】:平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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