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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三步走,促进案件审理工作新突破

稿件来源:平罗纪检监察网 作者:马杰 发布时间: 2017-03-27 09:15:00     字体: [] [ ] [ ]
2017-03-27 09:15:00

  平罗县纪委监察局在落实“乡案县审“工作中,针对案件审理人手少、案源多、任务重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经过长期的思考和实践,探索创新案件“交叉联审”的审理工作机制,促进了案件审理工作新突破。

  一是“交叉联审”,打破区域限制。本着“就近便利、划片联审、快查快审、质量至上”的原则,将全县13个乡镇及设党委的20余个县直部门划分为8个案件审查协作区,由协作区内的纪委书记分别会同该单位纪委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员组成联审小组,负责本区域内的案件审理工作。理清了各责任主体指导与被指导,督促与被督促的关系。“交叉联审”机制,形成了案件审理相互促进,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

  二是专题培训,提高审理水平。针对乡镇纪委书记任务多、担子重,专业知识欠缺的特点,县纪委定期组织召开全县基层案件交叉联审座谈会,通过印发《案件审理模式案卷》、邀请案件审理行家里手授课等方式,对全县13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案件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基本上达到会办案、敢办案、办好案,基层案件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16年共审结案件78件,其中联审18件,无一例申诉复查。

  三是专人指导,确保审理质量。联审工作严格遵循“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在县纪委专职审理人员主持下对案件进行联审,并就联审中的疑难问题和专业知识提供咨询解答,及时纠正联审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区联审小组在将审理意见向同级党委汇报之前,必须先交县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必要时提请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同时县纪委审理室定期对全县各乡镇案卷质量进行督查指导,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量。(刘君芹)

【编辑】:马杰
【来源】:平罗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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