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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纪委监委“四个强化”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稿件来源:平罗纪委监委网 作者:马杰 发布时间: 2019-01-02 10:08:00     字体: [] [ ] [ ]
2019-01-02 10:08:00

  今年以来,平罗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主动作为,聚焦群众关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本年度共对3件可能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移交公安部门处置1人。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扛起责任担当。坚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列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指导,建立月报工作制度,通过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督办交办等方式,切实增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审查调查力量。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监管时效。制定平罗县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将扫黑除恶同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相结合,找准突破口,持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相关问题的整治力度。成立扫黑除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委执纪监督职责,主动作为,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党员干部监管,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三是强化线索摸排,拓宽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信、访、网、电等信访举报受理形式,通过发放 “便民监督卡”,激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健全信访举报受理机制,结合现场接访、扶贫入户核查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对历史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重新进行评估,认真遴选、甄别有价值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执行力。

  四是强化协调配合,优化健全机制。优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议事协调、研判、移送等机制,建立与政法机关关于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结果反馈制度,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中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可能参与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做到与司法机关同步介入,同步调查的“双同步”工作机制。加强与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组织协调,进一步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拓宽案源。 (刘伟)

【编辑】:马杰
【来源】:平罗纪委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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