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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严把三关 提高基层案件审理质量

稿件来源:平罗纪委监委网 作者:马杰 发布时间: 2020-10-12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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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16:12:00

  “你送审的这起违纪案条规适用错误,案卷材料中缺少相关证据,你们乡纪委还需要调取相关材料,请再进一步核查……”这是近日平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一起某乡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时的场景。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乡案县审”要求,从业务指导、审核把关、案件评查三个方面发力,着力推动基层案件质量提档升级 。今年1至9月份,县纪委监委共审核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案件41件,发现并指导整改各类问题100余条。

  严把业务指导关。县纪委监委坚持业务引导为主,指导不包办,做到真正的授之以渔。此外,针对全县各乡镇、派驻纪检组干部流动快、办案业务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平罗县纪委监委还采取“以案代训”、选派到委机关跟班学习的方式,从证据调取、文书格式和归档立卷等方面进行悉心指导,既指出存在问题,又传授工作方法,着力提升工作水平。

  严把案件审核关。县纪委监委规定凡是基层办理的案件,需先经由分片指导的纪检监察室初步审查后,再交案件审理室重点对立案手续、调证手续等程序方面进行审核,还要严把定性量纪关,严格按照党纪处分条规,提出协审意见,经案件审理部门集体讨论形成最终审理报告。

  严把案件评查关。落实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重点评查案件审理工作在案件受理、征求意见、查审分离、集体审议、报批程序、宣布执行、文书规范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抓好督促整改。同时,还通过开展“回头看”检查,指导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审理报告、处分决定、处分意见等审理文书、卷宗管理进行规范,切实提升基层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孙楠)

【编辑】:马杰
【来源】:平罗纪委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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