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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财政局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稿件来源:平罗县财政局 作者:张爱霞 发布时间: 2021-04-08 2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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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20:35:00

  为切实解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根据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平罗县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平罗县财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良好局面。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设置举报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做好2017年至2020年政府采购领域交易项目纸质档案资料中相关数据整理及搜集工作。对县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开展自查自纠,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委托代理、文件编制、采购进口产品核准、采购方式变更、信息公告、采购备选库等环节,深入集中治理,坚决做到“四个严肃查处”,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是细化工作举措,提升治理效能。依托宁夏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程,提高交易流程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遏制暗箱操作及围标串标行为,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惩戒工作,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当事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管理能力,强化内部控制理念,加快推动内控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加强业务与权力的内部管控,推动财政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编辑】:张爱霞
【来源】:平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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