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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落实禁酒三举措 助力干部队伍建设

稿件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作者:任艺 发布时间: 2024-01-05 10:19:00
2024-01-05 10:19: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平罗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强化制度执行,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社会氛围。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纪委常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文件精神,认认真真学、逐字逐句学,并开展讨论交流,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戴上“紧箍咒”。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强调坚决杜绝违规饮酒现象,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意识,时刻牢记纪律要求,自觉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以党小组为单位,集中学习讨论《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文件精神,随机进行交流发言,不断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

  深化警示教育,守住纪律防线。创新开展纪检监察系统“青廉季”系列活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讲廉政教育党课、观摩职务犯罪庭审、观看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等方式,提升全体干部纪法意识,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绷紧纪法之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良好风貌,确保“禁酒令”落实到位。

  注重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和监督管理,采取季度述职述廉、谈心谈话等措施,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同时,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规饮酒行为,一律严肃处理,严防“灯下黑”。

【编辑】:任艺
【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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