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强化巡察整改监督 推动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今年以来,平罗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督促推动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明责任、抓审核、促整改等措施,以精准有力监督推动巡察整改做深做实。
强化谋篇布局,着力在明责任上做文章。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巡察整改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平罗县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平罗县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构建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协调推进、对应纪检监察室具体监督落实的工作推进体系。县纪委监委对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巡察意见反馈会和问题整改部署会,及时掌握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同时,县纪委监委协同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逐条“过筛”,确保问题线索质量。
聚焦重点环节,着力在抓审核上出实招。巡察前,县纪委监委通过采取情况通报会、书面通报两种形式,向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职责履行、纪律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情况及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评价报告》,为巡察组更精准聚焦重点人、重点事提供有力保障。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把派员参加巡察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坚持选派从事信访管理、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业务精通的干部参加巡察。今年以来,已选派纪检监察干部3人次参与巡察工作。巡察中,若有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县纪委监委可以提前介入处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巡察反馈后,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进行前置审核把关,及时进行书面反馈,确保巡察整改方案不漏项、应改尽改,整改措施精准有力、有效解决问题。
及时跟踪问效,着力在促整改上下功夫。采取纪检监察协作区和巡察机构联动监督模式,组建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或“回头看”,通过谈话调研、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细致审查各单位整改情况,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能真正落到实处。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已完成十五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共反馈问题596个,已督促完成整改554个,未整改完成的42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