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以阅卷笔录助力案件审理质效
今年以来,平罗县纪委监委为切实做好“优化阅卷笔录”试点工作,紧盯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基本要求,通过全景展示、区分情形、转化提升三个步骤,精心打造“审理手记”,全面提升审理工作质效。
全景展示,呈现分析论证“总脉络”。案件主办人在阅卷笔录撰写过程中,通过翻阅卷宗、摘录重点内容,用以证实被审查调查人的主体身份情况,案件来源、领导批示、办案程序,事实、证据、定性情况,涉案财物情况,处理建议五个部分内容。针对具体案情,在要素全面的基础上抓住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用好法规条例工具书,力求用全面、准确、简洁的文字反映案件整体情况。撰写阅卷笔录的过程利于帮助办案人员理清思路、强化记忆、提高效率。
区分情况,构建差异化“路线图”。撰写阅卷笔录坚持“当繁则繁、能简则简”原则,着重强化事实证据分析、定性处理论证。根据案件简易程度采取不同的摘录方式,对行政处罚和刑事判决等事实清楚、量纪明确的违纪违法案件,只列举证据名称,并综合写明证明事项;对留置案件或者疑难复杂案件,逐一列明证据并写明证明事项,通过详细记录对案件的思考、论证、审核过程,强化对案件的整体把握。对需要补证的事实,在阅卷笔录中记录补证意见,阐明补证理由、方向和目的。
转化提升,为案件质效注入“助推剂”。在形式审核阶段,以阅卷笔录为依托,强化与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对疑难、复杂、有争议的案件,围绕主要事实、主要情节和矛盾分歧所在,用摘录的事实、证据等提出有说服力的处理意见。在案件审理阶段,要求阅卷笔录需与审理报告初稿一同提交室务会议,作为集体讨论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履行审理报告签批手续时,将阅卷笔录作为附件一同呈批,便于委领导掌握案件总体情况,为确保案件质量上好最后“一把锁”。截至目前,我委案件审理部门受理案件49件,制作阅卷笔录4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