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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建立“三审联动”工作机制严把集中整治案件质量关

稿件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作者:孙楠 发布时间: 2024-12-30 17:03:00
2024-12-30 17:03: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平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坚决履行好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建立“三审联动”工作机制,确保集中整治案件质效。截至目前,共审理各类案件95件。

  案件协审促强基。通过出台的《平罗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强化成果运用,在“怎么好用”“怎么用好”上下功夫。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立案案件,在案件移送审理前,要求审理人员按要求做好形式审核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完成案件整改后,再由指导科室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将案件移送审理室协审,有效避免集中整治期间为追求效率办“凑数案”“糊涂案”的问题。今年以来,案件审理室协审案件19件,无申诉、复审案件。

  会商会审促增效。针对集中整治案件中疑难复杂典型案件以“会商会审”方式进行审核,搭建共同学习、监督促进的会审平台,有效破解程序意识不强、审理业务不精、定性把握不准的问题,提升了执纪执法能力水平,也为基层同类案件定性量纪提供了参考。如我委办理的李某某职务犯罪案件,针对事实证据和罪名定性方面的疑难复杂问题,组织县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召开案件会商会议,共同交流研讨,为案件办理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案件评查促提质。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审核把关职能,依据《平罗县纪委监委开展2024年执纪执法工作评查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案件质量先后开展了7轮评查,共评查案件257件,发现问题718个。进一步深化运用评查成果,召开评查反馈会,通报评查情况,并制发《审理工作提示》。对于评查得分低的,督促提升能力迎头赶上,对于评查得分高的,将其评为优质案件,并以适当方式通报表扬,形成良性带动。截至目前,共评选出优质案件18件,后进案件2件,形成《通报》5期,下发《审理工作提示》5期。

【编辑】:孙楠
【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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