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五重五促”工作法 推动案件质量再提升
今年以来,平罗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审理工作理念,探索“五重五促”工作法,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重学习,促能力。制定案件审理室学习制度,加强个人自学、专题研学、集体研讨,促进业务能力提升。鼓励案件审理室人员积极撰写理论、实务文章,对多次被上级纪检监察刊物、网站采用的,优先给予评优评先等奖励。综合运用“思政大讲堂”“我的业务我来讲”业务课堂,由审理人员围绕执纪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重点、疑点等问题开展两期授课,提升审理干部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善于宣讲的本领。
二是重程序,促规范。修改完善审理文书模板3套,规范案件形式审核、提前介入、室务会审议、内部沟通等程序,进一步提高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化落实“乡案县审”制度,规范案件协审程序,加大对下指导和监督,避免审理标准、认识相互“打架”。建立“一案一剖析”机制,案件审理结束后进行全面复盘,查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重评查,促整改。用好案件质量评查这个抓手,提高评查的实效性。突出案件评查重点,着重发现案件查办存在的普遍、共性、突出问题,防止只盯住评分结果,本末倒置。加大评查情况反馈、通报力度,促进问题整改,有效推动案件质量提升。2024年,共组织开展7轮次执纪执法工作评查,对委机关办结的谈话函询件、初步核实件、立案件、审理件共257件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发现问题718个,形成《通报》5期,评选出优质案件18件,后进案件2件。
四是重协作,促效能。对内注重与承办部门的沟通配合,改进审理工作方式方法,主动听取案件承办部门意见建议;对瑕疵证据及时提出补证意见,并围绕“补什么、怎么补、为什么补”,切实增强保障案件质量工作合力。对外加强与检法部门的衔接协作,会商研讨案件疑难、专业问题。在调查阶段邀请法检进行案情咨询,在审理阶段商请法检提前介入,力争消除分歧、达成共识,为顺利移送和审判奠定基础。截至目前,我委办理6件职务犯罪案件,均被监察机关予以认定并依法审查起诉。
五是重执行,促威慑。严格执行《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三会两书两报告”工作办法(试行)》,积极与组织、人社等部门沟通,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依规依纪依法做好受处分人员的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调整执行工作。针对典型案件及时督促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民主(组织)生活会,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着力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治。此外,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处分执行情况和回访教育相结合,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卸下包袱,重新出发,鼓励其重燃干事创业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