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以有力监督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平罗县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采取有力举措,督促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精准亮剑地理标志保护。督促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对辖区商店、超市、茶叶店进行食品安全领域重点监督,针对辖区内枸杞销售商户所售枸杞产品外包装袋上标有“宁夏枸杞”“寧夏枸杞”等字样侵犯“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且无证明商标标签和质量安全追溯二合一标签的违法情形,与行政机关就相关问题开展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对涉案商铺使用的违规包装袋予以扣押,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区域公用品牌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净化现制现售饮水环境。督促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通过对平罗县城区15个小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7台现制现售饮用水净水机不同程度存在公示信息不全面、日常维护管理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未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水质检测、净水机安装位置不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经营者未建立日常维护及清洗等管理档案等问题,对职能部门进行立案监督并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现制现售饮水机经营使用,让居民喝上放心水。
筑牢二次供水安全屏障。针对城镇二次供水饮用水安全问题,督促办案人员对辖区内高层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和饭店进行实地查访,针对是否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是否进行定期水质检测、对二次加压储水设施是否进行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建立供水设施保养维护、清洗、消毒以及水质检测档案等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确保广大居民群众用上安全生活用水。
强化源头治理全链监管。督促做好源头管控,对辖区食用鸡肉销售店、牛羊肉屠宰场、家禽养殖场等开展实地走访,针对食用鸡肉安全问题,对辖区多家鸡肉销售店进行现场检查,对所售鸡肉产地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等多环节证照进行查看,确保食用鸡肉来源清楚、无食品安全隐患,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牛羊肉屠宰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看牛羊肉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流程、兽医购进记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货记录、消毒记录等内容,做好源头防控,规范经营主体养殖及屠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