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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以补贴激励担当 以保障凝聚合力​

稿件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秋艳 发布时间: 2026-03-10 10:36:00     字体: [] [ ] [ ]
2026-03-10 10:36:00

  村干部是乡村治理的 “主心骨”,其履职状态直接关系农村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平罗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督促责任部门保障村干部任职补贴发放,既让基层干部“干有所得”,更让“有为者有位、有功者有奖”,持续激发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畅通资金渠道,筑牢“基础保障线”。始终把补贴发放作为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聚焦资金拨付、精准发放、动态监管三大环节,打出一套“真金白银”激励实干的组合拳,让村干部干事有劲头、待遇有保障。统筹自治区补助资金和县本级预算安排,足额落实村干部任职补贴待遇,并列入年初预算。平罗县按照《关于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宁党办〔2020〕79号)规定,核定享受任职补贴村干部732名,共计144个村,其中红瑞、庙庙湖村核定职数各11名,其他村干部为5名,自治区每年按照每村10万元划拨村干部任职补贴1440万元,县财政安排预算2303万元,确保村干部任职补贴待遇足额发放。

  统一保障标准,树立“实干风向标”。平罗县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打破“一刀切”的补贴发放模式,制定科学合理的补贴标准体系,确保补贴发放既合规有序,又贴合基层实际。制定《关于调整村干部任职补贴的通知》,明确村干部任职补贴以乡镇干部工资为基数测算,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其他享受补贴的村干部3个档次,与村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挂钩,采取倍数计算法测算,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村党组织2024年度评星定级结果统一核算。在补贴构成上,明确村干部任职补贴由基础补贴和绩效补贴组成,基础补贴为75%,按月发放,绩效补贴为25%,由乡镇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以分层分级发放方式,让村干部有“薪”有“行”。

  规范核定发放,守好“廉洁底线”。平罗县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在保障村干部合法权益的同时,严格规范补贴发放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合规有序。村干部任职补贴由乡镇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县财政局复核,复核通过后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村干部任职补贴兑付到村干部个人账户中,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发放及时、精准,杜绝现金发放、截留挪用等问题。在科学完善的补贴机制激励下,我县村干部队伍呈现出“干事劲头足、服务热情高、廉洁意识强”的良好态势,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成为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力量。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优化村干部任职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拓宽激励渠道、强化保障措施,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干事业、心无旁骛抓发展”,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编辑】:王秋艳
【来源】:平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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