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自2020年5月12日至7月20日,县委巡察组将对县人民法院、教体局、财政局、工信局、交通局5个部门(单位)进行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组 长:余建明
副 组 长:刘万宗、赵燕萍、郝丽
巡察单位:县教体局党组(含县教育考试中心、教学研究室、体育健身中心,职业教育中心,33所中小学、3所幼儿园)。
举报电话:17795291998
电子邮箱:PLXWXC2017@163.com
第二巡察组:组 长:殷月星
副 组 长:陈 涛
巡察单位:县财政局党组(含国库支付中心)、县工信局党组(含县节能监察中心)
举报电话:17795291998
电子邮箱:PLXWXC2017@163.com
第三巡察组:组 长:孙 亮
副 组 长:骆幸福
巡察单位:县人民法院党组(含5个乡镇法庭)、县交通局党组(含公路管理段、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举报电话:17795209532
电子邮箱:PLXWXC2017@163.com
根据《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巡察组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平罗县行政中心大楼7楼县委巡察办(玉皇阁大道218号、邮编753400)。
中共平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