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纪委监委2021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的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平罗县纪委监委人员编制数63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6人,后勤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56人。公务车辆编制4辆,实有执法执勤车辆4辆。县纪委监委本级预算经费包含县委巡察办经费,县委巡察办经费由县委巡察办管理,县纪委监委代为记账。县委巡察办现有人员编制数10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3人,实有在职人数9人。现有公务车辆编制1辆,实有公务车辆1辆。
二、2021年4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纪委监委2021年4季度“三公经费”支出8.55万元(其中:县纪委监委支出7.31万元,县委巡察办支出1.24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3.53万元,增加5.02万元,上升142.24%,其中:
1、公款出国(境)组团0次,参加0人,费用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
2、车辆购置费为0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0万元,增加0万元;
3、车辆运行费用为7.4万元(其中:县纪委监委支出6.16万元,县委巡察办支出1.24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3.27万元,增加4.13万元,上升126.26%;
4、公务接待10次,费用为1.15 万元,比上年同期支出数0.26 万元,增加0.89万元,上升343.62 %;
5、2021年第4季度无会议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
1、2021年第4季度三公经费较2020年第3季度增加5.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第4季度本单位人员外出办案次数较多,用车频次增加,公车油耗及损耗率提高,公车加油款、过路过桥费及维修维护费增加;二是为保障公车正常安全使用,按时交纳车辆保险费用;三是支付区市单位来平调研督导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2、车辆运行费比上年同期支出增加4.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第4季度本单位人员外出办案次数较多,用车频次增加,公车油耗及损耗率提高,支付公车加油款和车辆维修费用增加,为保障公车正常使用,按时交纳车辆保险费用,造成车辆运行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期支出增加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接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按照相关标准支付区市单位来平调研督导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