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严字当头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巡察队伍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升巡察工作人员素质,平罗县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县委抽调巡察干部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以严格的筛选、严格的培训、严格的管理、严肃的纪律、严格的考核,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选人,组建巡察队伍。严格按照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敢于负责担当的要求,从各单位筛选党建、党风廉政、财务、审计、工程等方面骨干力量组建巡察人才库。并采取一轮一选派的方式选优配强巡察干部。
严格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把巡察干部素质提升贯穿巡察监督始终。每轮巡察前,围绕巡察工作基本要求、工作理念、工作流程、巡察方法及相关党纪法规,对巡察干部进行高强度全方位培训,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责任担当和业务技能。
严格管理,强化政治担当。 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组长负责制,在巡察工作期间,抽调人员直接向组长负责;建立考勤、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巡察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在每个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对相关文件、讲话精神的学习、讨论和《巡视利剑》专题片的观看,切实提高巡察人员政治站位。
严明纪律,严防“灯下黑”。县委巡察办在每轮巡察进驻前,要求巡察干部签定《巡察干部承诺书》,严格落实巡察干部“五严格七严禁十不准”工作要求,接受群众及被巡察单位监督。对巡察过程中巡察人员出现的“泄露巡察工作秘密、隐瞒巡察发现的问题”等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将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等措施从严惩处,确保巡察队伍的纯洁性。
严格考核,储备巡察人才。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组会同巡察办就抽调巡察干部政治站位、履职担当、遵守纪律、任务完成、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测评并作出鉴定,送达抽调巡察干部所在单位及县委组织部,作为干部“干事档案”、年度考核评定和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将巡察中发现的政治站位高、敢于担当、坚持原则的巡察干部作为储备,并在下轮巡察时继续使用,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 (周建锋、马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