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查处6起典型违纪案件
近日,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对2017年查处的6起典型违纪案件进行通报。
1.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建民等4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建民、原总工程师左玉平、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原工会主席王东明、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闯分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个体老板等所送财物,4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市星瀚集团公司解除与上述4人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惠农区人民法院判处王建民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左玉平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判处王东明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张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收缴4人违法所得,上交财政。
2.惠农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集体违纪案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2017年,惠农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原主任马绍国、中心党支部原书记施秀梅等24人分别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骗取国家涉农专项资金等,先后受到党政纪处分。市纪委和惠农区纪委严肃追究作为惠农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管部门的惠农区农牧水务局党委(含原农牧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市纪委给予惠农区原农牧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刘占强党内警告处分;惠农区纪委分别给予惠农区原农牧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王学军,惠农区原农牧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李宏伟和惠农区原农牧局副局长王占云党内警告处分。
3.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管委会原主任郭忠收受礼金问题。郭忠在任职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4.原石嘴山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田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2011年至2017年期间,田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惠农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收缴违法所得上交财政,并处罚金13万元。
5.石嘴山市民防局原副局长杨学海收受礼金等问题。杨学海在任市人防办主任、市民防局副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营业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意缓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职级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6.石嘴山市人大原处级干部吴占元兼职取酬问题。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吴占元受聘为宁夏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并领取工资报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6起典型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廉洁履职。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抓早抓小,强化教育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不收敛、不收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不断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一尘不染永不沾。(石嘴山市纪委监委 高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