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运用“四访法”营造优质信访环境
惠农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优化管理,以“控访、受访、优访、息访”四访工作法,全力打造责任、阳光、品牌、法治信访服务,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高效运转的责任“控访”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信访件由案管室负责督办,各承办科室(或基层纪委)每月向案管室报送进度,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排查分析疑难信访事项;坚持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通过接触信访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减少信访问题。
畅通无阻信访的阳光“受访”渠道。通过开通网络举报及电话、邮箱投诉平台,打造“零距离”信访渠道。同时,向被审查对象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发放《纪律审查人员监督卡》,向乡镇、街道纪检专干“联络员”传递责任压力,向群众发放信访举报宣传折页5000份,提高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的大宣教格局。
开展优质服务的品牌“优访”活动。认真对待群众反映,不逾矩、不推诿,坚持“五为、五不为”接访要求,即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暖心、一颗诚心接谈、一声走好相送;在处理信访业务时,坚决不产生工作错误、不延误信访信息、不冷落信访群众、不削弱工作职能,不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
落实监督问责的法治“息访”措施。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将各承办单位回告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实施分值化管理。对转办件回告不及时、要素不齐全的,及时通报;对逾期未办结的转办件纳入督办范围,采取多种方式全程跟踪督办,确保转办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态度冷硬或处置不当引发越级上访的问题。(惠农区纪委监委 申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