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环节 做实质量评查
案件审理担负审核把关、监督制约的重要职责,在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上发挥重要作用。河南省新郑市纪委监委紧紧抓住评查、整改、总结、帮带四个环节,持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着力打造铁案工程。
以评查为基础,精准发现问题。构建日常评查、全面复盘、专项攻坚质量评查体系,严把案件质量关。一是做好日常评查。案件审理室对案件承办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在审理时同步开展日常案件质量评查,坚持一案一评,精准发现、如实反映案件质量问题,形成评查意见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二是开展全面评查。定期对上一年度案件进行审理“回头看”,开展全面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查缺补漏,提升案件质量。三是组织专项评查。组织精干力量对教育、医疗、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案件开展专项评查,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案件质量。
以整改为重点,全面纠治问题。发现问题就应整改问题,才能保障评查效果。新郑市纪委监委坚持将整改作为重点,全面纠治发现的问题。一是分类建立台账。及时将各类评查发现的问题按照程序、证据、文书使用等类别,分别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强化跟踪督办。明确专人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实行“周汇总、月通报”制度,将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清单;对久拖不决、没有整改或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下发督办单。三是认真开展复审。推行案件承办部门自查自验、案件审理部门交叉互验,对照原始台账逐项核验整改成效,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以总结为契机,推动标本兼治。建立案例复盘、问题整改、协同会商机制,推动同类问题有效解决,实现标本兼治。一是“一案一总结”提升质效。联合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案件承办部门围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典型案件开展“一案一总结”,形成“总结—提炼—应用”工作闭环,推动经验转化,实现案件质量和审查调查能力“双提升”。二是靶向施治控源头。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突出、多发问题,建立“问题归集—分析预警—规范指引”机制,以审理工作提示形式下发至各办案部门,供其参考学习,努力让问题消除在审查调查阶段,从源头防控同类问题发生。三是难点共研促协同。搭建案件审理部门与案件承办部门常态化研讨平台,围绕案件质量、易发多发及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解决办法,引导和推动案件办理相关部门共同提升工作水平。
以帮带为抓手,提升队伍素养。构建“帮带+学习+练兵”能力提升体系,提升案件审理专业化水平。一是建机制强根基。实行“1对1”帮带机制,由案件审理室人员带领基层审理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共同参与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帮助基层审理人员在评查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二是抓学习补短板。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通过开展“精品课堂”教学、现场观摩、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剖析,交流办案经验和学习体会。三是以活动提质效。组织市纪委监委和基层审理人员围绕审理业务工作开展知识竞赛、实战练兵等活动,检验学习效果,激发学习热情,不断提升全市案件审理人员业务能力。(张洋洋 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