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自2022年11月1日至12月下旬组织开展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成立5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县委编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团县委、妇联、文联,将重点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开展政治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丁光林
副 组 长:李菊红、刘 涛
巡察对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9995236691
电子信箱:plxwd1xcz@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王德军
副 组 长:方 静、沈红建
巡察对象:文化旅游广电局、文联
联系电话:19995236692
电子信箱:plxwd2xcz@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王建军
副 组 长:张 瑜、陆平安
巡察对象:编办、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联系电话:19995236693
电子信箱:plxwd3xcz@163.com
第四巡察组
组 长:孙 亮
副 组 长:李冬梅、李明宏
巡察对象:水务局
联系电话:19995216692
电子信箱:plxwd4xcz@163.com
第五巡察组
组 长:刘瑞武
副 组 长:王会萍、余 燕
巡察对象:妇联、团县委
联系电话:13007979415
电子信箱:plxwd5xcz@163.com
根据《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县委巡察组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反映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来电来信来访,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巡察组在11月1日至12月下旬期间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平罗县玉皇阁大道218号行政中心大楼7楼县委巡察办(收),邮编统一为:753400,或投至设置于被巡察单位的巡察联系信箱。
中共平罗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