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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以底稿制度为抓手 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稿件来源:平罗纪委监委网 作者:马杰 发布时间: 2019-10-23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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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08:34:00

  为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平罗县委巡察办以制度为抓手,制定并印发了《平罗县委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实施办法》。在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中,各巡察组更加严格规范落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实现了对巡察工作全程留痕,有力规范巡察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为巡察报告提供有力支撑。

  专人负责,明确内容。巡察组人员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抓住重点查找问题,对发现的典型问题,树立问题佐证留存意识,查找依据,收集问题凭证。严格按照问题来源、问题概述、具体内容、支撑材料等要求,客观描述了解到的基本事实,形成一事一问题一底稿的巡察材料,统一编号,整理出底稿初稿,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交流讨论,把关问题。巡察组通过召开组务会对巡察发现问题和巡察问题底稿进行交流讨论,按照问题有描述、事实有支撑、定性有依据、过程有记录的要求,对底稿修改提出意见建议,由具体组员负责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的问题底稿。同时,问题底稿要以了解人签字、副组长签名、组长签批的方式进行层层把关,确保问题底稿成为巡察报告内容的有力支撑材料。

  统一移交,存档备查。巡察组将最终的问题底稿资料装订归档交由巡察办专人保管存档,便于后续巡察问题印证资料的了解和查找。同时,问题底稿也是对巡察组工作质量评估及干部考核鉴定的重要参考,巡察办对问题底稿支撑材料是否与巡察报告一致进行把关审核,确保巡察报告中提到的问题“事事有对应,件件皆可查”。 (王佳)

【编辑】:马杰
【来源】:平罗纪委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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